互联网保险拟设“十不得”划定负面清单

互联网保险拟设“十不得”划定负面清单

互联网保险拟设“十不得”划定负面清单

互联网保险拟设“十不得	”划定负面清单-第1张图片

  本报记者 冷翠华

  《证券日报》记者近来 从业内获悉,监管部门正就《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保险公司和中介平台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 ,《通知》从销售行为、产品管理 、支付管理以及渠道管理四大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 ,一共涉及10项具体内容 。受访人士认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经营“十不得 ”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预计将推动互联网保险进一步规范发展 。

  对违规引流说“不”

  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常为后期理赔埋下纠纷隐患。

  例如 ,管先生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通过该品牌绑定的手机App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代步工具组合保险,此后 ,管先生与该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宣传中主动作出了“骑行受伤”“意外受伤 ”等描述,与案涉保险的实际保障范围不符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针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通知》明确4项禁止性规定:不得应用劫持引流,不得扫码场景引流 ,不得违规开展赠险业务 ,不得模糊退保和代扣续费操作 。监管要求,保险销售不得混淆实际应用场景和保险营销场景,不得通过“单车扫码”“快递取件扫码”等无实际保险消费或服务需求的线下扫码场景引流。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应用劫持引流,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原本是在使用某项互联网服务,却在与保险需求没有直接关系的操作过程中 ,被弹窗 、跳转页面等方式引导进入保险营销或投保页面。

  杨帆表示,保险不同于一般商品,消费者需要了解保障责任、免责条款、保费以及续保等重要信息后自主作出投保决定 。因此 ,对这类引流方式进行规范,核心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取 权,让保险销售建立在消费者真实需求 、充分知晓产品信息的基础上 ,而不是依赖流量入口和操作路径促成交易。

  “场景化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保险产品与场景之间要有真实的风险关联。 ”杨帆表示,场景化经营不能只考虑“哪里流量大” ,还要判断这个场景是否存在真实的保险需求 ,同时把产品性质、保障责任、费用和续保等关键信息说清楚,并让消费者主动完成投保确认 。这样才能保留互联网保险场景化 、便捷化的优势,又避免场景营销变成强制搭售或者误导销售。

  不得无感知扣费

  不少消费者遭遇过这样的困扰:未主动投保 ,账单里却凭空出现保险扣费。

  莫名扣费乱象,大多依托便捷的无感支付实现 。针对这一痛点,《通知》细化授权支付监管要求 ,划定多条禁令。“不得以各种形式模糊隐藏实际扣费行为,不得无感知扣费或免密扣费,不得简易告知即扣费。不得以平台支付授权作为保险产品扣费的默认授权 ,不得在未取得消费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自动扣费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感知支付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购买了保险或进行续费,容易导致互联网保险投诉和纠纷 。因此 ,规范支付管理十分必要。

  此外,《通知》明确强化互联网保险产品管理、强化渠道管理。严禁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费率 。不得开发免赔额过高、赔付比例过低的保险产品。不得变相委托无资质的平台、个人和组织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 、推介等。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快速增长 ,各种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监管部门持续进行风险提示、强化监管 。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保险网络营销的风险提示,部分消费者在使用手机应用软件时 ,受到广告弹窗等误导,在非自愿情形下被购买保险产品并扣费,后期退保维权较为困难 ,该局提醒消费者要谨慎点击弹窗广告,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杨帆认为 ,持续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不是限制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空间,而是推动行业从依赖流量和短期转化 ,逐步转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方式。未来互联网保险的优势不会只体现在“买得方便 ”,还会更多体现在精准匹配 、在线核保 、快速理赔和持续服务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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