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富士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津富士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2日,津富士达发布公告称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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